(经贸管理学院通讯员 王华夏)
2017年11月24日上午10:00,经贸管理学院在F3-427组织召开了经贸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石莹、专职副书记赵雪梅、副院长陈翼以及学院全体二级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经贸管理学院副院长陈翼主持。此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经贸管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会议首先由陈翼副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此次制定了《经贸管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意义及办法的具体内容。本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充分调动经贸管理学院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经贸管理学院科研工作,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在制定的过程中,充分依据和借鉴了《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力求办法的制定能够切实达到预期目的。管理办法从科研管理办法管理的范围、科研经费来源、管理原则、科研管理机构、科研绩效管理、管理监督几个方面对经贸管理学院科研项目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二级教职工代表针对《经贸管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代表们表示该办法对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具有激励和约束作用,确立了考核量化标准,为提升学院的科研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经贸管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获得通过,经贸管理学院办公室将制度及时下发。